注重“四个结合” 增强监督实效
党的十八大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,如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,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,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新课题。平顺县人大常委会注重抓好监督过程中每个环节的有机结合,做到了会议审议与视察调研相结合、事后监督与事前监督相结合、开展监督与支持工作相结合、实施监督与接受监督相结合,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,对于促进“一府两院”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,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转型跨越发展,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
坚持会议审议与视察调研相结合
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,都根据会议审议的议题,采取走访座谈、上网征询、问卷调查、网上反馈等不同形式,对拟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会前调研,广泛征求基层单位、干部群众、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的意见,并组织开展实地专题视察,让常委会组成人员能更直观、更全面地了解实际工作情况,便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为更好地审议专项工作报告,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,提出意见和建议,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,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。今年以来,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、为民十件实事办理、小流域治理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、公路建设、旅游开发、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等专项视察、专题调研15次,提出意见建议35条,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,积极整改,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
坚持事后监督与事前监督相结合
常委会改变过去那种事后监督“走过场”“唱赞歌”的监督定式,把监督关口前移,变事后单一监督为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程监督,把监督活动融于“一府两院”工作的全过程,对全县重点工作、重点项目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,进行全过程、全方位、全范围的监督,采取事前广泛征求意见,看是否切实可行;事中开展视察调研,帮助解决问题;事后对照目标监督,看任务是否完成。通过全程不间断的跟踪监督,有效推动重点项目建设速度不断加快,十件实事办理深得民心,文明县城创建成效显著,旅游开发、公路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崭新的业绩。
坚持开展监督与支持工作相结合
在监督工作中正确处理人大与党委的关系、人大与“一府两院”的关系、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,坚持做到人大监督工作与党委合拍、与政府合力、与人民合心,把党委工作的重点、政府工作的难点、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,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着力点,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,寓监督于支持中,在监督中深化支持,在支持中强化监督,把帮助“一府两院”改进工作、解决问题、为民办事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从而形成了在党委领导下分工协作、互相支持、同心协力、同频共振,共同建设美丽平顺的工作局面。
实施监督与接受监督相结合
常委会在行事监督职权的同时,注重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,接受社会各界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。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、执法检查计划、工作评议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时,都要通过报纸、电视、网站、热线电话、发放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;每次常委会会议都聘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,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、调研、评议和执法检查活动,近距离听取代表意见;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,都要通过报纸、电视、网站、刊物对外公开;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、建议、批评和意见,都要在《今日平顺》报上刊登,并对办理结果进行通报,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,有效促进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得到解决落实。同时,人大监督工作也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、支持和大力监督下,更加扎实,更有成效。
人大监督工作,只有坚持会议审议与视察调研相结合,才能真正抓住重点;只有坚持事后监督与事前监督相结合,才能真正监督到位;只有坚持开展监督与支持工作相结合,才能真正发挥作用;只有坚持实施监督与接受监督相结合,才能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,真正提高监督工作的水平。 (祁德顺) |